(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制度并确保实施,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项目个数。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改变用途。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真实公允,防止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按年度和项目编制,需经过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审批。每年度结束后,公司应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履行审批程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核查。制度自2025年8月12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