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未尽事宜参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董事、高管及各部门需配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变化、重大投资、重要合同、重大债务、重大亏损、外部条件变化、管理层变动、股东持股变化、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
公司应如实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知悉内容,报送浙江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保密,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违反规定将受到处罚,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应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教育,确保其履行保密职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权及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