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议并监督执行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绩效考核及激励方案提出建议并评估其业绩和行为。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会议。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等。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