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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 总裁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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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总裁工作细则)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旨在规范总裁行为,确保其忠实履行职责。细则规定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总裁需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职权。总裁可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拟定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并在董事长授权下决定投资事项。副总裁对总裁负责,受托分管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在总裁无法履职时代行职权。总裁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涵盖定期报告、年度计划实施情况、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等。总裁任职需具备丰富管理经验、诚信勤勉等条件,且不得有特定违法行为。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裁办公会不定期召开,研究重大问题,总裁需遵守保密制度。总裁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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