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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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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薪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遵循竞争力、基础薪酬、绩效薪酬及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薪酬分配,人力资源部和财务管理部协助实施。

董事薪酬方面,非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非独立董事若担任法定代表人,薪酬包括总裁年薪与绩效奖励。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础薪酬和浮动年薪构成,基础年薪占60%,浮动年薪占40%,按月发放基础年薪,浮动年薪按年发放,结合个人综合考评结果与公司内部考核办法计算。

薪酬调整依据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公司将在适当时机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当年起施行,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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