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决议公告)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下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31号扬帆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俊召集并主持,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关于2025年半年度全文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报告内容、格式、编制程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相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并调整公司董事会席位结构,将一个非独立董事席位调整为职工董事席位,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