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翠微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保护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8,736,665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广泛,涵盖销售食品、医疗器械、零售音像制品、餐饮服务、出租商业及办公用房等。公司股份总数为798,736,665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书记由董事长担任,党委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营运总监。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