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翠微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披露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公司董事、高管应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除法定披露信息外,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相关的信息,但不得误导投资者。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须按时编制并披露,内容涵盖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重大事件等。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内容包括重大事件的起因、状态和影响。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应制定相关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保密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