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翠微股份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规范、透明,防范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投资行为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对外投资又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子公司投资行为须经公司审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不超过公司总资产30%或净资产50%的投资事项,超过此金额需报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不超过净资产10%的投资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需遵守相应管理制度。投资事项由相关部门筛选、调研和论证,总经理办公会审查,超出权限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董事会可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咨询论证。投资事项需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具备实施条件,并由财务部门和法律顾问提供意见。投资项目经批准后由项目承办部门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变化需及时调整或终止。投资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对外投资由财务管理部或外派人员管理。投资项目处置包括收回和转让,需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公司监察专员办公室和审计部负责监督检查投资效果,对违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