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翠微股份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产生与考核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