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翠微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等。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提案内容应明确具体。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或2/3以上通过。股东会应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会议正常召开和决议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