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5-060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接受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王新颖、蒋慧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作出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通知于2025年7月26日发布。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下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置地广场4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75人,代表股份884,849,4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332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875,868,928股,占98.9851%,反对8,454,877股,占0.9555%,弃权525,597股,占0.0594%。许萍女士被增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