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为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7月26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558号中门行政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陈永辉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9:15-15:00。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也单独计票并披露。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