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草案))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是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由原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注册资本为1,393,453,258元,经营范围包括垃圾焚烧等环保产业的技术开发、相关设备设计开发及系统集成等。公司股票分别于2014年6月19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8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章程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的职责和运作规则,明确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章程还设立了党的委员会,确保党的领导作用。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遵从争议解决规则,涉及股东、董事等的争议可通过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