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政策要求,对公司章程第三条内容进行修订,更新公司注册登记机关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将企业类型由“股份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公司(外商投资、上市)”。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为马森能源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马森能源(南京)、马森能源(张家港)及钦州东华能源分别向江苏银行和桂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总计不超过7亿元,期限1至3年不等。东华能源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马森能源(茂名)、马森液化气贸易(宁波)提供反担保。关联董事周一峰回避表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项议案为《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审议相关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