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公司应严格依法召开股东会,董事会负责组织,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通知须提前公告,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内容。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临时提案须提前提交。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会议详情并保存不少于十年。规则还规定了股东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效力的争议解决机制,确保公司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