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审计监督,防范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离任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检查等。内部审计部门有权要求报送资料、参加有关会议、检查财务资料和电子数据、调查取证等。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反映内部控制缺陷及问题。公司应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及时分析研究典型性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审计工作成绩显著的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