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金嘉源纸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52871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4。本次质押后,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为45375695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69.50,占公司总股本的33.94,剩余未质押股份数量为199114979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接到博汇集团通知,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本次质押股数为10000000股,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8月11日,到期日为2026年2月8日,质权人为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桓台支行,占其股份比例2.5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5,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生产经营。博汇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5,对应融资余额184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5645695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5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70,对应融资余额33012.42万元。博汇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其经营利润、自有资金、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不存在影响博汇集团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