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未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包括对公司经营、财务或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如重大资产交易、重要合同签订、重大诉讼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高管、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等。知情人需签署保密协议,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填写知情人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并在重大事项发生后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违反规定者将受到责任追究,情节严重者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