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9:30在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5项制度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场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4,608,929,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926%,网络投票股东781人,代表股份222,815,233股,占3.0888%。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已通知各股东,会议召开过程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