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6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14时30分在江苏南通市崇川路2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的交易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996人,代表股份476,716,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126%。现场出席1人,代表股份301,941,893股;网络投票995人,代表股份174,774,643股。中小股东出席994人,代表股份69,936,434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袁训先生和张昊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袁训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473,099,204股,占99.2412%;张昊玳女士获得同意股份数472,229,904股,占99.0588%。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