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接受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就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回售的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1年2月9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5亿元可转债,期限6年。2021年11月26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帝欧转债”,债券代码“127047”。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可转债回售的相关约定,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与承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利。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售符合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有关回售公告和回售结果公告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