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现金增资及表决权委托方式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承诺如下:1、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2、已充分核查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确信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3、确信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就本次交易出具的专业意见已提交内核机构审查并获同意;5、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特此承诺。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张衡 王海桑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