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现金增资及表决权委托方式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等规定,制定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涵盖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保密管理、登记备案、责任追究等内容。
在本次交易筹划期间,上市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信息知悉范围,及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对主要节点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要求相关人员保密,并编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泄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