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检查公司财务等事项的意见)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检查公司财务等事项发表意见。监事会依据《证券法》第82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文件要求,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议,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监事会保证报告所披露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审阅了公司每月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未发生资产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情况。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全体监事潘春华、王佳萍、林海峰于2025年8月8日签署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