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承诺--王鹏程)
本人王鹏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经济、管理方面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等影响独立性的多种情形。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农业经济学专业知识和经验,拥有教授职称、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