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下午2:00在上海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董事会提前15天公告会议详情。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35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48,189,5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531%。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一是修订《公司章程》,同意票占99.8707%;二是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意票占99.9131%,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三是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李士军先生和邓欢先生当选。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