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为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意见书指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的原因在于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137,232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拟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为940,859,283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1,128,892.45元(含税)。除权(息)参考价格根据公式计算为12.25元/股。意见书还提到,公司在2023年至2025年间进行了多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回购注销操作,涉及股份数量分别为2,423,068股、137,232股、685,751股和144,094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出具,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