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安徽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信通电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信通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0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363.20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输电线路立体化巡检与大数据分析平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维保基地及服务网点建设项目、信通电子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915.31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758.14万元,共计11673.4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此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