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季永峰律师、潘洁律师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审查。
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公司行政大楼办公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董事长顾冲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6,04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股份总数的30.342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袁庆华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75,878,800股,占99.7846%;反对73,200股,占0.0963%;弃权90,600股,占0.1191%。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