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5年2月15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78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均在80分及以上。公司拟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5.38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获得股东大会授权。本所律师认为,相关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