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维护股东权益。规则指出,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意见并公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须在十日内反馈。股东会提案需明确议题,提前公告,确保股东知情权。会议通知应包括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天下午3点。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全体董事和高管应出席。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10年。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规则还明确了累积投票制、表决程序及决议公告要求。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规则赋予董事会一定权限,如决定不超过5000万元长期投资等。公告或通知应在指定媒体发布。议事规则由股东会通过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