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确保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合理性和投资决策科学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并提供建议。
人员组成方面,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名,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相同。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工作。
职责权限上,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重大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议事规则方面,会议通知提前2天发出,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