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修正案)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5-77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的议案。修订内容包括:全文“监事会”修改为“内部审计部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修改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投诉举报事项主要包括违反公司章程、牟取不正当利益、转移公司交易事项、故意隐瞒交易事项、贪污挪用公司资产、伪造会计记录、泄露商业机密等行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记录并分析评估举报投诉,在24小时内按级别处置。调查结果由内部审计部门上报公司管理层或董事会。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工作,所有与财务相关的违规行为均向内部审计部门汇报。制度强调保护投诉举报人,遵循保密、奖励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原则,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本制度经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