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提升公司风险防范与控制水平,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合规管理体系,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监督和评价。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五名董事及高管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当然委员。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需具备风险监管知识和法律知识,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风险管理主管部门为委员会办事机构。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批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体系建设方案,监督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审议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和报告,制定合规管理政策,规范公司治理。委员会有权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服务,费用由公司承担。
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委员应亲自出席重大事项审议。会议表决采取举手表决,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与会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会议记录由风险管理主管部门保存不少于十年。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