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8月))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管理体制,加强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控制,防范风险,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重大事项知情人。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让或受让、签订许可协议、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重要财务制度的制定和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提供担保、放弃权利、募集资金管理、承诺及承诺履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
对于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在发生或决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报告,并由公司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受理报告,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董事会意见反馈给报告人。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