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领导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自2025年8月起实施。制度旨在促使各级领导者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领导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适用对象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惩前毖后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追究责任的情形包括: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和目标,违反人事财务制度,决策失误导致生产经营或重大项目投资失败,造成公司财产损失,以权谋私损害公司利益等。安全、环保、生产事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留用察看、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并可能附加经济处罚。高层管理人员和子公司负责人在岗位变动或离任时需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对于故意造成经济损失的,被追究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过失造成的视情节按比例承担。制度还规定了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以及从严或加重处罚的情形。被追究责任者如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诉。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