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异议股东保护的专项说明(上网))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业务结构调整,面临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并在股票终止上市后申请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转让。2025年8月8日,天茂集团披露了相关公告,内容包括终止上市原因、方式、经营发展计划、并购重组安排、重新上市安排、代办股份转让安排、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等。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作为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分别发表了专项意见。为保护异议股东,荆门市维拓宏程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向除新理益集团、王薇、刘益谦外的全体A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1.60元/股,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日。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报现金选择权,申报时间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另行确定。本次现金选择权方案不具有强制性,股东可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现金选择权。中介机构认为,天茂集团本次主动终止上市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