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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茂: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上网)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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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上网))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茂集团”)委托,就其拟主动终止上市项目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天茂集团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的上市交易,并在股票终止上市后申请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转让。

天茂集团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为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0002717500148,住所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刘益谦,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4,062.916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等。

本次主动终止上市的原因是天茂集团拟进行业务结构调整,面临重大不确定性,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取得深交所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设置了异议股东保护机制,由荆门市维拓宏程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1.60元/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日。

2025年8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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