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08月))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08月)旨在增强公司技术核心竞争力,提高技术规划和决策能力。技术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技术规划和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委员会由5-7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或至少两名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会任命,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以连任。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科技发展、新产品研发、中长期技术规划、重大技术投资和研发项目进行研究并提供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技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也可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