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年薪、奖金、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薪酬政策、方案和考核工作,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
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涉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内容。薪酬方案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委员会拟订薪酬政策时需考虑法律法规、行业特点及公司经营状况,确保激励与约束得当。考评程序包括述职、绩效评价及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提前5天送达,特殊情况可不受限制。会议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委员应亲自出席,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咨询服务。会议记录和纪要属公司机密,保存期不少于十年。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