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及其他应激励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所有激励对象均在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监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权益的情形,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将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8月8日,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89.00万份股票期权,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