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英舜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英舜律师事务所为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律师事务所核查了相关文件,确认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大会通知于2025年7月24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8月8日14时在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四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出席人员包括股东及代理人46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38,306,6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1835%,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会议由副董事长官喜俊主持。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票135,787,626股,反对票2,341,900股,弃权票177,114股。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综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