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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日电子: 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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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接受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7月24日发布会议通知,公告载明会议日期、地点、内容等信息。会议于2025年8月8日14时45分在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杨韬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数165,219,4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8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28名,代表股份数4,848,7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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