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docx)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7日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施达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认为募集资金管理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政策,决策程序规范。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有利于推动专项行动方案实施,保护股东利益。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新设巴西孙公司的议案》,认为设立海外孙公司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