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3日发布,列明会议时间、地点、方式、议案等信息。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7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华宏信通工业园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105,550,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3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0名,代表股份237,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