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该制度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需知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并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及变动情况。
制度规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时期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例如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以及重大事项发生至依法披露期间。此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通过各种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且在特定情况下可全部转让。
制度还规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在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并公告。对于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公司将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自2025年8月8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