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2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8月7日下午15:00在深圳南山区联合总部大厦30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40,339,793股,占98.6243%;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93,120,033股,占99.635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4,193,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0.4184%。会议由董事长黄培钊主持,表决方式包括现场记名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