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和财务信息质量。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社会声誉等条件。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包括制定选聘政策、启动选聘、审议选聘文件、提出拟选聘建议、监督评估等。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选聘结果需及时公示。选聘程序包括提出资质要求、初步审查、审核通过后报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审计费用原则上不得设置最高限价,确需设置的应在选聘文件中说明。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包括执业质量重大缺陷、拖延审计工作、不再具备承接业务资质等。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并对选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