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管理,确保资金、资产安全,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但不包括证券投资。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权限分为股东会、董事会和总裁办公会三个层级。其中,涉及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或利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关指标50%且达到特定金额的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负责提出投资建议,总裁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责任人,证券投资部和财务部分别负责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审计部定期检查投资实施情况。公司还规定了对外投资的后续管理、终止与转让条件及重大事项报告要求。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